臺澎居民不分芋ㄚ蕃薯都是美國國民由看無發表於October 2, 2008 時間10:2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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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建國黨於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向華盛頓特區美國聯邦法院遞狀,訴請美國簽發美國護照給臺灣全體居民.美國國務院代表美國政府提出兩點相當簡短的答辯:[一.國家免罰.二.基於政治考量,不宜實施.]然而,不管法庭判決如何,該答辯[二.基於政治考量,不宜實施]之[不宜實施]自身就是[理應實施],因為要不是[理應實施],就不必強調[基於政治考量,不宜實施]來搪塞了!因此該強調等同被告完全同意原告在訴狀中所引用的法律條文及法律觀點,諸如:臺灣自民國三十四年至今,一直是美國的佔領地,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以及臺灣二千三百萬居民都是美國國民....等等.何以故?
因為假如不是基於政治考量,美國政府就可以實施簽發美國護照給臺灣全體居民;那麼美國政府又為甚麼有權這麼作?答案是唯有臺灣是美國屬地,臺灣居民為美國國民方可如此!
從上述演繹剖析,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隱藏在該答詞[二.基於政治考量,不宜實施]背後的真理就是:[臺澎自民國三十四年至今,一直是美國的佔領地;以及臺澎居民都是美國國民],這是美國政府六十二年以來.對臺灣真正身分雖非明示,卻是最肯定傳達,也是建幗黨對臺灣的最大貢獻,值得敬佩!
至於該答辯[一.國家免罰]係原告律師的一時疏失,被告對象應為美國政府,而非美國,與臺灣真正身分的詮釋無關.
附註:本文歡迎一傳百,百傳萬,將此消息傳遍臺澎每一個角落,使鬱卒的芋ㄚ蕃薯百姓都得以脫困,以免久了患上憂鬱症, 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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