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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共憤的"高級外省人"----曬曬國民黨高官親屬在中國幹的醜事!

以下轉一篇中國網友的文章。我本人與鍾松和女士及其下屬也有接觸。這位網友講的基本是實情,我不想對鍾女士進行人身攻擊,只是想揭露國共合作光鮮外表下的醜陋內幕,以及投機藍色奸商道德淪喪的一面,進而反思我們中國現行制度的極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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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善待臺胞”不能成為台商肆意違法的保護傘

我們政府的有關部門從嚴重行政不作為到亂作為,不法奸商利用政治關係,上級領導屢屢下批示,支持奸商、照顧奸商。而老百姓十年上訪都無結果,當老百姓與奸商發生肢體接觸,公安部門只抓老百姓,這樣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還是奸商的政府?!

這些“慶豐房開”,以及他們背後的老闆,利用國共高層的關係,在大陸拿好項目(一般的大陸商人無法拿到),在項目運作中,影響地方政府官員,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踐踏大陸法律,霸佔群眾的利益,打擊、迫害人民。

我們忠告有關政府部門:請正確理解黨中央的對台政策,“善待臺胞”,不是讓你們成為台商違法、迫害人民的保護傘。你們這種出賣、犧牲上千老百姓利益,討好一兩個台商的行為,會讓廣大大陸人們認為政府把臺灣當成外國來崇洋媚外,象對外國人一樣沒有骨氣,只會作賤自己人,最終會讓廣大大陸人怨聲載道,痛恨臺胞、仇視臺胞,最終會破壞兩岸關係,破壞民間感情交流。

這樣做,會獲得臺胞的好感嗎?這些奸商的真實想法是什麼?政府部門的領導,你們知道嗎?他們說,大陸人民可惡!不友善(因為他們屢屢侵犯人民的利益),大陸政府腐敗懦弱,共產黨的領導最好收買(因為他們打個電話給台辦領導,或拿套房子低價賣給領導就能達到他們的目的)。
我們於2008年6月忍無可忍去北京集體上訪,才有一點效果,看來只能繼續找黨中央,才能公平得解決問題。

以上內容,撰文者願承擔法律責任。

站南商貿城業主
2009年5月
附: 溫州慶豐房開、嘉家福購物中心的違法行為

首先介紹違法台商的基本情況:
臺灣佑松集團 負責人:李全教 國民黨中常委委員,立委委員,

多次與連戰、江丙坤訪問大陸,與大陸多地有經貿往來
(根據媒體轉載)

溫州市慶豐房地產開發公司 溫州家得福購物中心 汕頭市佑松房地產公司

法人:陳達鋒(丈夫) 法人:李全教 法人:鍾松和

實際操作人:鍾松和(妻子) 地址:溫州站南商貿城地下 總經理:陳達鋒

開發專案:溫州市站南商貿城 一層,地上一層、二層 開發專案:汕頭市小公園

下屬企業:溫州天乙物業公司 開業時,連戰、地方官員都來剪綵 改造項目
李全教是臺灣著名的政治人物,可謂集官商於一身,(陳達鋒、鍾松和是他合作夥伴,得力助手)其利用與大陸台辦等政界的關係,到大陸投資,這本無可厚非,對於臺胞來大陸投資,國家是大力支持的,在政策上予以超國民待遇,但是該集團貪得無厭,利用大陸政府和人民的善意,任意侵害民眾的利益,肆意踐踏大陸法律,勾結收買政界要員欺壓百姓(而我們一些政府部門也成為幫兇),這樣的台商,大陸人民是不歡迎的。下麵我們站南商貿城的業主就親身所受控訴該台商的違法行為,該台商在大陸其他項目肯定也有違法行為和眾多的受害者,大家可以補充,以引起黨中央的注意和重視,督促有關政府部門懲治這些道貌岸然的政治人物、奸商。
站南商貿城小區(簡稱站南小區)由溫州慶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慶豐房開,台商企業)開發,於1998年建成入住,占地面積14萬m2,約600戶。建成後,慶豐房開成立自己的天乙物業公司,在小區裏肆意枉為,至今已有10年之久,其間,業主紛紛向相關政府部門投訴,都因為其有強大的政治背景,都不了了之,甚至告到法院也奈何不了他們。十年來小區居住環境惡劣,社會影響極差。究其原因,請看慶豐房開及其下屬子公司——天乙物業公司十年來在小區犯下的罪行:

一、將小區規劃的⅔的綠化用地擅自變成水泥地,成為其屬下家得福超市的停車場,首先是違反國家建設法規;其次,違反購房合同;其三,小區業主生活在鋼筋水泥中達十年之久,房價就再也漲不上去。
二、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極差,有目共睹,在溫州甌海區臭名遠揚(溫州零距離、百曉講新聞等媒體先後多次報導)。
⒈治安極差,住戶接二連三被盜,生命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
⒉清潔衛生極差,小區內垃圾遍地,小區曾經有長達半年時間未清理垃圾,業主生活在熏天的臭氣裏,污水四溢,牆上亂張貼亂塗鴉。
⒊業主要求維修的投訴,90%置之不理,沒有落實。
⒋電梯壞了不維修,給業主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F幢17層二部電梯只開一部使用,C幢兩部電梯也只開一部。
三、屋頂共用部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公司擅自佔用,造成嚴重的消防隱患,使向上逃生無路可走,小區業主也無法上樓頂休閒。
四、其下屬家得福超市的中央空調外機擅自安裝在小區共用部位,嚴重影響周圍B、D幢業主的生活。夏天排出的熱氣、噪音使業主無法休息,巨大的體積也嚴重破壞了小區的整體形象。
五、小區的外牆屬全體業主共有,慶豐房開擅自在外牆上貼滿家得福、兆豐百貨的廣告,嚴重破壞大廈、小區的外觀形象,使大廈檔次愈加低下。
六、小區地下室是共用部位,屬全體業主所有。但小區交付至今,被家得福超市長期霸佔。
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發商應提供7‰(即8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用房(店面)和管理用房給廣大業主,用於業主休閒娛樂場所,而開發商一直未提供,即長期霸佔本應給業主的活動場所。
八、小區北前南首的道路一直沒有建成,破爛不堪,業主多少年來都踩著泥濘和辛酸回家!
九、小區竣工已十年,但因為開發商的原因G幢至今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E、F幢無法辦理土地證,業主無法利用自有房產進行再融資抵押、轉讓等,給業主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十、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廣大業主怒而抗爭,大家紛紛籌畫成立業主委員會,曾有29位業主集體狀告天乙物業公司。但開發商、原物業公司千方百計阻撓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使廣大業主無法團結起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一位業主手被打斷,“黑社會”逐一上門威脅等等。十年來天乙物業一直安然無事,慶豐房開也一直在為所欲為。
十一、廣大業主在這種被嚴重侵權的情況下,仍然希望和慶豐房開通過雙方諒解、談判、解決有關問題,但是慶豐房開自持有強大的政治背景,根本不屑與廣大業主談判,多次邀請他們不來,而且,基層部門領導協調,慶豐房開也不屑理睬,因為他們只和上級領導、區領導以上的人談,在他們眼裏,你們都夠不上級別。
十二、慶豐房開在經營中,存在嚴重的偷漏稅行為,之前因與區政府有矛盾才被稅務部門處罰,否則估計也會不了了之。
十三、1999年其公司副經理陳銘中為國民黨間諜,竊取我重大軍事機密,造成重大損失,此事件為我國近年破獲的最大的間諜案件,但慶豐房開卻未因此被吊銷營業執照。
2007年,站南小區數十位熱心業主不顧房開、原物業的百般阻撓,大力奔走,廣大業主(忍無可忍)大力配合,按照法律法定程式,站南小區業主委員會終於成立了。根據全體業主的意見,通過合法程式解聘了天乙物業公司(慶豐房開的下屬公司),聘請了新物業公司。而天乙物業公司賴在小區不走,甚至聘用打手,4.27日,新物業公司調集保安100餘人,才佔領了管理崗位。然而天乙物業公司在政府公安部門的保護下,繼續留在小區裏,對小區進行破壞,惡劣情節如下所述:
1、4月27日,新物業進駐當天晚上,天乙物業公司破壞電線、水泵,對廣大業主報復打擊,造成小區停水停電,嚴重破壞業主正常生活。
2、天乙物業公司命令保安每天在小區內四處走動,威脅業主,嚴重破壞小區秩序。
3、天乙物業公司員工、保安繼續霸佔小區大廈的管理用房,新物業公司無法安排員工宿舍、食堂等場地。
4、5月8日,天乙物業公司聘用某保安公司三、四十人,頭戴鋼盔、手系紅袖巾標誌,強行闖入小區,強佔地下車庫,強行關閉車庫大門,霸佔業主的車庫,不讓小區400多輛自備車停放。
5、5月24日下午,天乙物業公司露出猙獰面容,雇傭一班黑社會打手,加上某保安公司保安共六十人,衝擊小區物業管理崗亭,大有惡戰之勢。而此時,110未能及時趕到!面對如此情境,廣大業主群起激昂,奮不顧身,在新物業的大力協助下,趕走這群惡狗。
6、新物業進駐已經有2個多月,但天乙物業一直不肯依法進行站南小區的物業資料移交工作,給新物業的日常管理帶來極大的不便,同時,我們業主無法安心居住,我們的利益間接受到嚴重傷害。
面對這樣不知廉恥的開發商,聽著奸商離奇的謬論,遭遇著陰險的暗算,我們的心情正如魯迅先生當年聽到段祺瑞殺害40多個手無寸鐵的青年學生的噩耗時一樣:“我已經出離憤怒了,我只覺得所住的並非人間。”六百戶業主的尊嚴、上千人十年的期盼、上億元老百姓的血汗錢,就這樣被奸商們肆意玩弄、玷污和踐踏!
這公平嗎? 不公平。 當我們付出了應該付出的金錢、時間和汗水後,我們等到的不是我們應得到的,而是鬱悶、擔心、憤怒和疲累;此時,開發商們在吃喝嫖賭,花天酒地。 鬥爭是我們唯一的出路! 唯有鬥爭,才有希望,才有美好的家園。
然而,時至今日,老百姓被政府公安、統戰、房管部門等有關部門打壓,被開發商收買的個別業主分裂、瓦解,鬥爭幾近失敗:
⒈地下室被房管部門非法確權給慶豐房開;
⒉地下一層、地上一層、二層被房管部門分割出小區,脫離新物業的管理,違反《國家物業管理條例》;
⒊“6.24”事件,李全教請江丙坤寫信給國台辦領導,結果,市政府在不調查“6.24”事件的來龍去脈的情況下,要求區法院嚴判新物業公司的保安共6人各刑事判決1年零3個月。
我們政府的有關部門從嚴重行政不作為到亂作為,不法奸商利用政治關係,上級領導屢屢下批示,支持奸商、照顧奸商。而老百姓十年上訪都無結果,當老百姓與奸商發生肢體接觸,公安部門只抓老百姓,這樣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還是奸商的政府?!
這些“慶豐房開”,以及他們背後的老闆,利用國共高層的關係,在大陸拿好項目(一般的大陸商人無法拿到),在項目運作中,影響地方政府官員,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踐踏大陸法律,霸佔群眾的利益,打擊、迫害人民。
我們忠告有關政府部門:請正確理解黨中央的對台政策,“善待臺胞”,不是讓你們成為台商違法、迫害人民的保護傘。你們這種出賣、犧牲上千老百姓利益,討好一兩個台商的行為,會讓廣大大陸人們認為政府把臺灣當成外國來崇洋媚外,象對外國人一樣沒有骨氣,只會作賤自己人,最終會讓廣大大陸人怨聲載道,痛恨臺胞、仇視臺胞,最終會破壞兩岸關係,破壞民間感情交流。
這樣做,會獲得臺胞的好感嗎?這些奸商的真實想法是什麼?政府部門的領導,你們知道嗎?他們說,大陸人民可惡!不友善(因為他們屢屢侵犯人民的利益),大陸政府腐敗懦弱,共產黨的領導最好收買(因為他們打個電話給台辦領導,或拿套房子低價賣給領導就能達到他們的目的)。
我們於2008年6月忍無可忍去北京集體上訪,才有一點效果,看來只能繼續找黨中央,才能公平得解決問題。

以上的內容,撰文者願承擔法律責任。
李全教、江丙坤連戰,算什麼東西!國民黨這群道貌岸然的垃圾,簡直吃人夠夠,以前吃了臺灣人的軟豆腐,現在臺灣民主化了撈不到便宜了,就假借“國共合作”名義跑到中國來,勾結中共欺負中國人。老神在在的到中國旅遊,接受款待,吃香的,喝辣的,幹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出賣臺灣人利益,霸佔中國人利益。對中共卻一個屁也不敢放,毫不關心民主和人權狀況。
以後我還會收集並展示一些證據,比如照片、中共地方政府文件、銀行匯款記錄、票證等,使國共勾結的醜事更多的暴光。臺灣朋友也看看,這些人在臺灣敢這樣明目張膽的搶劫嗎?他們敢嗎?選民能原諒他們這些高級外省人嗎?
“6.24”事件,李全教請江丙坤寫信給國台辦領導,結果,市政府在不調查“6.24”事件的來龍去脈的情況下,要求區法院嚴判新物業公司的保安共6人各刑事判決1年零3個月。


李全教太有才了,這種人,在臺灣不賄選才怪!
.
Interesting information!

But, Li Chuan-Jiao, to my knowledge, is local Taiwanese. He is from Tainan, I think...
.
李 是台南人沒錯
當地人大多知道牠作的骯髒事
但是每到選舉還是有部份民眾
敵不過銀彈攻勢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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