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_2009/03/13.PM15:30
地點_台南縣永康市南台街6號大千影印前
人物_台南市東門分局便衣副巡佐BW9-068.
贓車查報員CB6-032.
台南縣永康市大橋分局巡邏制服警員二名.
MARK CAPE.
台南市北區立委陳亭妃.
事件_一.東門分局便衣巡佐違反執行勤務規定.未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出勤.夾帶不 具公務資格贓車查報員.未出示證件的情況下當街違法執行攔檢盤查.
二.未報備擅作主張跨越縣市區域.越界越權執行違法攔截查緝行為.
三.對隨身攜帶手提式查報贓車資料不實之過錯.歸咎於被查緝的人.要自行舉證 被迫蒙受不白之冤的自清責任.經當場抗議及不聽勸止.執意諮議違法妄為.
四.復以電召學長學弟之警員到場圍事.達到官官相護藉事藉端坑壓被查緝的人.
五.經被攔檢盤查人電請立法委員陳亭妃主持權益公道及阻止該等不法員警.並記 載登錄資料.以供事後追究該等員警及相關單位上級督導失職之責.